关于江西理工大学2006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工程硕士领域:
一、根据学位办[2006]33号文件精神,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
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2006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
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为:12月14日报到,15日、16日由学院组织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面试。由各学院按研究生处提供的名单通知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鉴此,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请于12月1日前将各工程领域面试专家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请于12月4日前通知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通知考生时应将考生选择的专业基础课进行汇总,并且告知考生必须携带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叁张。
3、请于12月6日前将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的具体安排(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上报我处。
提示:持有2005年“GCT”有效成绩并符合我校“GCT”合格分数线要求且于11月29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申请的考生,经我校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交申请或经审核不同意者,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二、第二阶段考试程序
(一)、研究生处报到
1、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于12月14日提交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学院在通知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要求提醒考生必须携带上述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资格;未提交资格审查表的,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2、审核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并留存两证复印件。
3、领取第二阶段考试情况登记表、本人“GCT”成绩单。
(二)、学院报到与组织考试
凭登记表到学院报到、领取第二阶段考试具体安排(第二阶段考试具体工作由各学院组织)。
12月15、16日,各学院安排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基础课按2小时进行命题与考试,专业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的面试小组完成,专业面试情况填入“专业面试情况表”。
面试要求:(1)面试小组由若干名同一工程领域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并建议邀请企业专家参加;(2)面试提倡“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3)面试成绩采用与笔试科目相同的计分制计分。各位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评分,记入“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记录表”;(4)各位小组成员应在“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记录表”中签名。
三、建议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
1、各学院根据考生“GCT”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以及专业面试情况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务必于12月19日前将建议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
2、请于
12月19日前将考生的
复试成绩及建议录取名单上报我处(包括电子版材料)。同时,应将命题原稿、标准答案、考生答卷、命题及阅卷人员名单、面试小组名单、面试记录、成绩单等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后交研究生处。
3、录取的考生“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一式三份于2006年12月20日前送到研究生处。
四、相关说明
1、各相关学院进行复试时,我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
2、学校分数线的划定及第一阶段考试“GCT”成绩合格名单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