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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程领域培养指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2005-6-24 14:07:12  考研共济网 

第二届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正门对面

 (2005 年 4 月 15 日,厦门 ) 
336 26038

    第二届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工程领域培养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培养指导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于 2005 年 4 月 15 日在厦门大学举行,培养指导组 16 名成员参加了会议,工程硕士公共课改革协调小组英语组组长清华大学何福胜教授和数学组组长武汉大学陆君安教授应邀列席了会议。厦门大学副校长张颖教授到会致欢迎辞,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皓明教授出席会议并作了报告,培养指导组副组长潘泉教授和杨晓光教授分别主持了会议。  kaoyantj
    陈皓明教授在报告中指出,第一届指导委员会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初创时期,着重创新意识。经过短短五年时间,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已初具规模。同时,建章立制,创立了一种与工学不同的培养模式。第二届指导委员会一方面要坚持教育创新,另一方面要以质量求发展,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全面质量观是对各培养单位的生源、培养环节、学科条件、培养环境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从整体上对培养质量进行评估。培养质量关系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生存问题,应牢牢抓住不放。要注重开展国际认证方面的工作,使国际认证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陈教授在会上介绍了他在国外考察的一些情况,着重介绍了美国工程教育的认证及其带给我们的启示。  48号
    杨晓光教授在传达指导委员会 2005 年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指出, 2005 年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突出质量意识、完善质量保证机制;科学选拔人才、加强监督机制;加强组织规范管理、建立指导会委员与培养单位联系人制度;总结成功经验、提高社会声誉;加强专题研究、解决工程硕士理论问题,使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教育特色迈上一个新台阶。  辅导
    培养指导组组长王国荣教授布置了培养指导组 2005 年工作要点。他指出,第二届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工程硕士培养质量。因此,培养指导组将承担更加繁重的任务。 2005 年培养指导组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工作:第一、推动公共课程的改革。公共课教学是工程硕士培养的基础,是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特别要抓好英语、数学公共课的改革;第二、加大核心教材与网络课件的建设力度;第三、试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各领域要订出实施细则,在出口关上保证工程硕士的培养质量;第四、物流工程和项目管理等领域要力争工程硕士学位与职业资格认证挂钩的工作有所突破。要把师资培养、国际资格认证培训与国际合作、国际交流结合起来,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为工程硕士教育牵线搭桥,并将重点放在“请进来”方面,提高国际交流的效益;第五、加强培养指导组的自身建设。在以上五项工作的基础上, 2005 年要参与起草关于加强和提高工程硕士教育质量的文件,使之成为有针对性、有指导作用的文件。  33623 037
    会上,李仲学教授介绍了 2004 年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编写申请资助情况。 2004 年申请资助的核心教材共有 61 本,其中包括培养单位申报的 14 本公共课教材。这次会议只评审专业课教材,公共课教材先由公共课改革协调小组的数学组、英语组进行专家初评。本次会议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 19 本专业课教材进行了评审。培养指导组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了投票,评选出 7 本核心教材(教材清单见附件一)。 2004 年,某些工程领域送审的教材没有遵照《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主要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整个工程领域的教材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个别工程领域申请核心教材的数目已超过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门数;二是申报手续不完备,有的教材没有领域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有的教材则缺乏领域协作组意见或领域协作组意见过于简单。会议希望各工程领域协作组充分发挥作用,对本领域要建设的核心教材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编写,并发挥同行专家的作用,把好质量关。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进一步充实《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内容见附件二),对资助建设的核心教材冠名、封面、开本规范化;同时要开展核心教材建设的中期检查工作。  网络督察
    会议听取了沈岩对网络课件建设情况的介绍。 2004 年,结合工程硕士教育网站的改造,已增设了全国工程硕士网络课件教学资源平台,包括可以共享的网络资源和培养单位的进行有条件开放的网络课件平台,另外还有精彩论坛、精品课程、课件知识等等,该网站的访问人数和下载数量正在不断上升。 2005 年,将继续本着指导委员会提出的面授为主、课件为辅的原则,构建统一的网络环境,通过培训、介绍和宣传进一步扩大课件的使用率及影响;同时组成专家组,开始着手制定网络课件建设的立项办法,制作规范与评价标准,积极搞好工程硕士网络课件建设;先搞试点,形成示范工作,实行有重点的推动。  彰武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大家认为该文件在大的方面对论文做了基本规范,各领域协作组和各培养单位应参照这一标准,并根据各自特点制定论文标准细则。 
    会上,培养指导组成员汇报了所联系的工程领域协作组开展工作的情况,从汇报的情况看, 38 个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开展活动的情况很不平衡。有些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单位积极主动、投入时间、精力较多,使整个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的工作内容充实、工作落实、氛围民主、成效显著。而部分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活动偏少或根本没有活动,培养指导组将进一步与这些领域协作组联系,推动工作的开展。  200092
    会议讨论了拟于 2005 年 7 月召开的全国工程硕士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会议的议题。初步提出的议题有: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05 年工作要点和第二届指导委员会提高质量的有关精神,推动工程领域、培养单位自评估工作;讨论公共课教学改革的初步方案;落实《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工作条例》;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单位工作经验交流;通报物流工程与职业资格认证挂钩情况等。 
    王国荣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培养指导组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工作规程》,要努力推动各工程领域协作组开展工作,这是保证工程硕士的培养质量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对个别工作不得力的工程领域协作组应报工程硕士指导委员会更换组长单位,保证工程硕士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发挥培养指导组的作用,为今年 7 月份召开的全国工程硕士领域教育协作组会议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通过协作组会议将 38 个工程领域的工作推向深入,落实第二届工程硕士指导委员会提出的主要任务;三是希望培养指导组成员坚持教育创新的理念,从保证全国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高度,从宏观的视角,更多地思考自己分工联系的领域任务,思考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中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的思路、办法、措施和计划,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培养指导组对厦门大学为开好这次会议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表示感谢!  同济大学四平路
    附件一: 2004 年通过评审的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编写资助清单  3362 3039
    附件二: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程领域培养指导小组 
336260 37

2005 年 4 月 15 日  正门
附件一  021-
2004 年通过评审的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编写资助清单  33623 037

序号

编号

教材名称

主编

申请院校

申请领域

领域代码

1

17

无线光通信系统

荣健

西南交通大学

光学工程

430103

2

46

现代热物理测试技术

黄素逸

华中科技大学

动力工程

430107

3

50

环境管理系统工程

李蜀庆

重庆大学

环境工程

430130

4

51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原理与技术

周少奇

华南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430130

5

52

大气污染控制原理与技术

沈恒根

东华大学

环境工程

430130

6

53

水污染控制原理与技术

任南琪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环境工程

430130

7

55

电能质量

程浩忠

上海交通大学

电气工程

430108

共济
附件二 
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培养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修改稿 
2005 年 4 月 15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核心教材建设,促进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提高,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决定启动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教材建设工程),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教材建设工程的目标是:利用 5 年左右的时间,组织编写和出版 100 种以上具有鲜明特色的、高质量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初步形成适合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能够体现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体系,基本满足我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对高质量教材资源的需求。 
    第三条 核心教材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作为工程硕士培养质量评估的重要方面。 
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四条 教材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资助由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领域培养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培养指导组)或有关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以下简称教育协作组)推荐的、经指导委员会批准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和各工程领域的核心课程教材的研究、编写及出版。 
    第五条 教材研究与编写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课程体系与教材内容的研究,主要是确定公共课程和各工程领域的核心课程体系及教材、教学内容框架。课程体系应该反映工程硕士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结构,符合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并考虑相关课程之间的联系。 
    2.教材的编写。课程体系与教材内容确定并经过指导委员会批准后,即可开始教材的编写工作。教材的具体内容应符合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能够反映国内外相关领域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加强各工程领域内的典型工程案例教学,重视培养研究生在工程、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与集成能力。教材的编写内容要考虑按照工程领域培养研究生与按照专业培养本科生之间的衔接关系,编写的教材应便于自学。 
    3.辅助教学资源的研发,如配套电子教案、网络课件或教辅图书等。这部分内容以必要为原则,主要针对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应用面较大的核心课程。 
第三章 资金来源与资助等级 
    第六条 教材建设工程的资金来源包括: 
    1.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相关出版社; 
    3. 教材主要编写人员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4. 企业赞助; 
    5. 其他资助。 
    第七条 指导委员会从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公共费用中对教材编审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此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教育协作组开展本领域核心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研究以及审定教材大纲和教材初稿等工作的相关支出。支持额度分为 2 个等级,分别为 5000 元(招收培养工程硕士单位数在 20 个以下的工程领域)或 10000 元(招收培养工程硕士单位数超过 20 个的工程领域)。 
    第八条 鼓励社会信誉优良、出版及印刷质量可靠的出版社资助核心教材的出版发行,为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多出教材、出好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已经率先承诺对教材建设工程予以支持)。 
    通过领域专家初审、并经过有关教育协作组推荐的教材,应在教育协作组的统一协调下,按照领域捆绑方式由主编与符合条件的出版社签订编写与出版立项合同,对编写计划、资助计划、出版计划、稿酬、版权等相关事宜做出规定。 
    立项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文字材料的单本教材;另一类是文字教材附加必要的辅助教学资源,如配套电子教案、网络课件或教辅图书等。有关出版社对于立项项目的支持额度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 5000 元、 8000 元或 12000 元,对应于工程领域招生规模 500 人以下 / 年、 501~1000 人 / 年或 1001 人以上 / 年。具体资助额可以根据立项项目的质量、工作量及难度等情况适当调整。 
    对于第二类立项项目,根据配套教学资源的工作量、难度、复杂性等,其资助金额可在单本教材资助金额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具体为:普通 PPT 形式的电子教案,增加 3000 元;含有较多图形、排版较复杂的 PPT 形式的电子教案,增加 5000 元;含有一定数量的动画、音频、视频资料的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网络课件,增加 8000 元。 
    第九条 为了确保招生规模小( 500 人以下 / 年)的工程领域也能够获得核心教材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建立核心教材出版基金,由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管理。 
    签订招生规模大的工程领域核心教材编写出版合同的出版社必须对核心教材出版基金予以赞助。对于招生规模在 501~1000 人 / 年的工程领域,按照每种教材 2000 元赞助;对于招生规模在 1001 人以上 / 年的工程领域,按照每种教材 3000 元赞助。考虑到清华大学出版社在支持核心教材建设工作中的开创性贡献及其对资助招生规模小的工程领域核心教材编写出版的承诺,其赞助额可以适当减免。 
    第十条 教材主要编写人员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该给予立项项目一定的资金支持,以保证立项项目所需资金的充足;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向用人企业等其他方面筹措教材建设资金,不断扩大教材建设工程的资助范围。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教材建设工程是一项比较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稳步推进,并从各方面采取措施予以保障和支持。 
    第十二条 教材建设工程由指导委员会领导,由秘书处及培养指导组负责实施,具体包括组织、协调和检查等工作。培养指导组负责组成公共核心课程教材编审委员会,各教育协作组负责组成相应工程领域的核心课程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核心课程体系与教材内容的研究、教材编写和审稿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于从事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研究与编写工作的教师,各学校除了要在相应的工作经费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外,还应该在工作量计算、岗位聘任等方面制定并公布相关的鼓励政策。 
    第十四条 编写人员由于非不可抗拒原因而未能按编写计划完成编写任务,将被视为违约。因编写人员违约而影响编写计划且造成无法弥补的工作或经济损失时,指导委员会保留追查编写人员责任的权力。 
第五章 实施步骤 
    第十五条 核心课程及其主要教学内容的研究和确定是做好工程硕士教材建设工作的前提和先导性工作。本工作由教育协作组负责并组织实施。各教育协作组应组织专门的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向指导委员会提交正式工作报告,说明本领域课程体系和核心课程建设的系统规划,如课程科目、相互关系、主要内容等,作为开展具体教材立项工作的参考。 
    第十六条 教材建设项目的申请、推荐与评审程序。由培养指导组组织公共课程教材项目申请人和教育协作组组织核心课程教材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涉及的培养单位数量、工程领域招生规模、难度、范围等提出申请,填写《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核心教材建设工程资助教材编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由培养指导组或教育协作组写出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应就立项项目对课程体系和核心课程建设的作用、各年推荐的立项项目之间的关系、教材编审委员会构成及编写人员选定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明确地论述。 
    《申请表》经培养指导组或教育协作组推荐后,报送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初审,截止时间为每年 11 月底。通过初审同意立项的《申请表》由出版社签署意见后呈报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批。审批时间为每年 3 月。 
    招收培养工程硕士单位数在 20 以下的教育协作组推荐的课程教材申报项目数不应超过 3 个,单位数超过 20 的教育协作组推荐的课程教材申报项目数不应超过 5 个。遇有特殊情况,由有关教育协作组与培养指导组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经过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批准的项目由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正式公布,并通知项目获准人及其所在单位。项目获准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与有关出版社签署教材编写出版合同,并于批准项目正式公布后 1 个月内将有效的出版合同书报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第十八条 出版合同报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后 1 个月内,由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将教材研究与组织工作资金拨付给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负责单位,同时通知有关出版社将立项项目资金的一部分(资助总额的 60 %)拨付给主编所在单位,剩余部分资金(资助总额的 40 %)在作者按出版社规定要求交稿后拨付。 
    第十九条 中期检查与验收。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由培养指导组组织实施(公共课程教材)或教育协作组组织实施(领域核心课程教材)。经过中期检查,对立项项目的进展状况做出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资助情况;教材编写工作的最终成果验收合格后,按照编者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规定予以正式出版。 
    第二十条 作为教材建设工程的成果之一,正式出版的教材统一冠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会标,并冠名为“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第二十一条 教材开本 850 毫米х 1168 毫米 1/32 或 787 毫米х 960 毫米 1/16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会标(以下简称会标)尺寸为 15 毫米х 15 毫米。会标样式如下: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字型为黑体,字号为三号。 
    会标印刷在教材的左上角,距上页边距 10 毫米,距左页边距不小于 5 毫米。“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字样印刷在会标右侧,距会标 5 毫米。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而擅自出版的教材不得使用上述会标和冠名。必要时,由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设计和授权使用防伪标志。对于滥用会标、冠名或相关标志的个人或单位,指导委员会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教材编写及出版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稿酬标准及稿酬以外的经济效益分配问题等,由相关编者及其所在单位与出版社按照出版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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