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企业和科研院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领域和学科专业
1.林业工程领域(代码:430129):涵盖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工程、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含制浆造纸工程)。
2.机械工程领域(代码:430102):涵盖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含电气工程方向)。
三、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4、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推荐报考。推荐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
5、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四、报名方法
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28日至3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现场报名点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届时登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查询。
(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
报名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寄发准考证,并注明考试地点和时间。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
2)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和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
①资格审查:我校根据有关文件及报考我校考生考试情况,自行确定GCT合格分数
线。达到我校
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持本人GCT成绩单,填写完整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公章的《
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一式两份,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到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主楼213)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时间2005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②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纳报考费60元,参加专业综合考试。
持有2004年“GCT”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如达到我校GCT分数
线要求,可报名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及专业综合测试,达到录取标准的可被录取。
六、综合测试内容时间:12月10日
1、林业工程领域:木材科学与技术综合试题(含木材学、木材加工概论)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综合试题(含有机化学、化工原理)
森林工程综合试题(含林业机械运用、人类工效学)
2.机械工程领域:机械工程综合试题(含工程力学和机械制造工艺学)
电气工程综合试题(含电路和电子技术)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成绩,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招生数自定。
八、学习方式和年限
一般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并由学校与研究生所在单位分别派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培养和指导。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九、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工程硕士研究生每人需交纳课程学习费15000元,论文申请答辩费6000元,所有费用分两次交清。因故退学,所交的课程学习费不退。
十一、其他
1.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在职人员,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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